1.负责部门文件、制度和有关通知的起草与发布;负责部门日常工作和重点活动的资料归档。
2.负责做好上级主管单位、学校、各部门等文件的收文、拟办、督办和存档工作。
3.负责部门各类会务及会议记录工作。
4.负责部门办公用品购置、设备维修、电话费缴存、派发车辆及公务接待等工作。
5.负责部门年度经费预算。
6.负责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起草工作。
7.负责协调全校普法教育工作。
8.负责校史馆(核军工文化传承基地)的管理。
9.负责本部门平安建设、师德师风教育、保密、网络安全、工会、节能等方面工作。
10.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11.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