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现将推荐全省、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年满16岁的师生员工(含已牺牲或去世)。“中国好人”“江西好人”、全国全省系列“最美人物”“全国全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全省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全国全省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全省三八红旗手”等可优先推荐。
二、候选人的标准
1.全国全省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2.全国全省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3.每名候选人只参加一项奖项的评选。往届全国道德模范不再参加评选,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和省级道德模范可参加本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往届江西省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江西省道德模范评选。
三、材料报送及推荐
1.候选人填写《第八届江西省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见附件),并于11月24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陶小娜,邮箱:201961035@ecut.edu.cn,联系电话:15210805729。
2.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按要求将学校拟推荐的人选有关材料(推荐人选需提供的除《推荐表》以外的其他有关材料,届时另行通知推荐人选提供)于11月24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3.根据通知要求,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全省教育系统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并向江西省道德模范推评活动组委会推荐。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人选由江西省道德模范推评活动组委会组织评选、推荐。
各单位要把本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推评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师生员工积极申报,并按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附件:《第八届江西省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