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全校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4-02-27浏览:10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2023年,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各单位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内聚力量、外树形象,积极开展新闻宣传,着力讲好东华理工故事,传播东华理工正能量,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动力和舆论环境支持。为激发各单位和广大新闻宣传人员做好新闻宣传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学校新闻宣传水平,党委宣传部决定评选2023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全校各处级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2023年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教职工、在校学生。

各处级单位限推1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作为“先进个人”候选人,各单位的新闻宣传员优先推荐;学生“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及申报由党委宣传部统筹。

二、评选条件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条件

1.单位(部门)领导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

2.单位(部门)撰写反映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典型人物和事件的新闻稿件,在校内外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新闻网与官方微信、微博等)刊登数量较多,反响较大。

3.积极配合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及时、主动向党委宣传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和素材,支持配合校内外有关采访报道工作。

4.积极向校园网、校报、官方微信公众号投稿,为学校新媒体、通讯社、广播台输送优秀学生。

5.单位(部门)网站建设特色鲜明、内容丰富,信息更新及时。

6.没有负面新闻报道及漏报重要新闻事件等。

(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宣传。

2.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宣传工作职责,主动及时撰稿投稿,充分反映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

3.积极配合党委宣传部做好各项重大事件及工作的宣传。

4.年发稿数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

5.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和漏报重要新闻现象发生。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申报“先进集体”,推荐“先进个人”。

2.组织评选小组对各单位申报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评审。

3.将评审结果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

4.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公示。

5.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好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2.凡申报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需填写《2023年度全校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2023年度全校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填写内容要求实事求是、文字简练、事迹突出,稿件统计要求完整准确。

3.所有申报表格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其中学院为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格式:XXX单位-新闻宣传先进申报表),连同不加盖公章的Word版电子文档,于20243317:00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推荐。

联系人:刘宇翔(202261001@ecut.edu.cn),联系电话:18579000268。


附件1:2023年度全校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docx

附件2:2023年度全校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